直流屏在下列任一情况下,须进行型式试验:
1、新设计投产的成套装置(包括转厂生产),在鉴定前进行新产品定型的型式试验;
2、连续生产的装置,每5年对出厂检验合格的装置进行一.次型式试验;
3、当改变制造工艺或主要元件,而影响屏的性能时,均对首批投入生产的合格品进行型式试验;
4、直流屏出厂试验:
每套装置均进行出厂试验,经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合格后方能出厂,并具有证明产品合格的出厂证明书。
5、直流屏试验项目如下表:
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的项目见表:
高频开关电源充电装置试验项目表
附:直流屏包装,运输和储存:
1、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及时包装,得到切实的保护,确保其不受污损;
2、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,在运输过程中尚采取其它防护措施,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;
3、在包装箱外标明需方的订货号、发货号;
4、各种包装能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、丢失、变形、受潮和腐蚀;
5、包装箱上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(按GB191);
6、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;
7、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无缺,提供份额符合GB11032的要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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